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三十九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设立现代农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