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第四章 评价与使用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在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设立特聘教授(研究员)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担任特聘教授(研究员)职务。特聘教授(研究员)在聘任期内可以实行年薪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