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对依照本条例所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