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西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按照本条例进行处罚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