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慈善文化建设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慈善观,培育全民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慈善文化建设应当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慈善文化传统,吸收国际先进慈善文化成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