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化建设、管护和保障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