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公园应当对晨练的公众免费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暂不具备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