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三章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第十八条有效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