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及灾后处置第三十条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