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章 幼儿园的设立第十五条有效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年检应当征求家长和社会公众意见,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