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市、铜山区、贾汪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规划、国土、建设、林业、城管、房管、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