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市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的更新、树种的选择,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公开听取意见,并会同相关管理单位组织听证或者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