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第五条已修改港澳同胞投资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范围进行投资。港澳同胞投资者在本省投资应当有利于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投资导向要求。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