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港澳同胞投资企业中的港澳同胞职工,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许可证后,纳入本省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