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港澳同胞投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本省颁布的投资及与投资相关的各项扶持发展的政策和服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港澳同胞投资者个人及港澳同胞职工,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