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