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