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维护和保障供热单位、用热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