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构建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公开发布人力资源信息,为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