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在水库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水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