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水库保护区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生活饮用水源卫生标准执行。水库径流区的污水排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执行。建立水库水质监测制度,依法进行水质监测,定期公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