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销售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除经自治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碘地区外,必须销售合格碘盐。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