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四十条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