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防火扑火物资,保证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需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