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