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七条已废止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