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义务栽植林木的采伐和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