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残疾人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生活、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和调查,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