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章 文化生活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和区、县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