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志愿者组织依法开展鼓浪屿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推广和保护等活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