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家庭服务业管理协调机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