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建设工程施工排水的,有效期不超过施工工期。取得许可证的排水户,应当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

排水户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还需排水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报换证。排水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应当提前申请办理变更排水许可手续。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