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用水管理第九条已修改用水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优先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