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决定问题、做出决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