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浮动设施、渡口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制定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