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浮动设施、渡口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制定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