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事故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海事管理机构对水上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陈述事故的有关情况和提供有关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匿、毁灭证据。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事故所涉及的船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不得驶离指定地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