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靠群众,方便群众,严格保密,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正执法。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