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举报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