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归侨、侨眷出境处分财产或者接受遗产、遗赠、赠与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归侨、侨眷的请求提供必要协助。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