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审计人员进行离任审计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资产、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