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境内外专家在高新区从事技术创新、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各类科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到高新区创业;鼓励用人单位依法采取借用、兼职、委托项目、合作研究等方式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在高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的优惠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管委会应当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