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条已废止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热爱人大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