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长江洲滩、秦淮河、滁河、石臼湖、固城湖和水阳江等生态系统典型、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分布集中或者具有其他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申请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