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三章 金融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对外经济合作基础和区位优势,推进金融合作示范区和金融服务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与交流,支持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