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第十四条已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配备会计人员或者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