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孔明灯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附则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