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缓释控肥新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