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禁止开采、加工砂、石、粘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区域。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