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其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向其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