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民委员会对传统村落内有损毁危险的传统建筑进行普查登记,并将普查登记结果报上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文化、财政等部门根据普查登记结果,组织制定传统建筑抢救修缮实施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